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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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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工业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05   动态浏览次数:399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本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121 — 20221130


二、考核对象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考核包括常规工作考核关键目标任务考核两个方面。学科竞赛的分类分级以及创新创业教育分的计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电机院教〔2022169 号)(见附件1)。

(一)  常规工作考核

常规工作考核包括创新创业项目计划管理、学科竞赛两个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权重

观测点

备注

创新创业项目计划管理

3

1.互联网+项目

互联网+项目申报工作未完成下达申报额度的,减1分。

2.大创计划、省市级及以上双创成果展示活动

大创计划、省市级及以上双创成果展示活动等项目申报工作未完成下达申报额度的,每未完成1项申报额度减0.5分。

3.大创项目执行情况

大创项目无故中止1项减0.5分(未提交相关材料的项目按照无故中止处理);大创项目延期比例20%及以上,减0.5分。

学科竞赛

2

1.生均创新创业教育分在校占比

ABC三类学科竞赛对应的创新创业教育分均纳入统计,生均创新创业教育分/全校生均创新创业教育分<80%,减1分;

2.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学生人次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

电气、机械、电子信息、商,比例<8%,减1分;材料、外国语、设艺、凯劳、高职,比例<7%,减1分。

(二)  关键目标任务考核

关键目标任务考核包括国家级学科竞赛(A类)获奖数、互联网+”“挑战杯大赛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数两个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如下。

指标模块

关键目标任务

权重

备注

创新创业

国家级学科竞赛(A类)获奖数

3

1、有多名指导教师的项目,取前三名按11/21/3进行计算,相关学院分别进行统计,同一学院的教师按排名最前的教师只统计一次;

2、若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与学生项目负责人不属于同一学院,相关两个学院分别进行统计。

互联网+”“挑战杯大赛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数

2


四、提交材料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于129日前,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材料:1)指导学生学科竞赛成果统计表(见附件2);2)佐证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发送至:qinw@sdju.edu.cn。注:本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考核不再提交纸质版材料。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2125


附件1 关于印发上海电机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 指导学生学科竞赛成果统计表

 
 上海电机学院 工业技术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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